如何申請
應備資料
檢附下列文件(雙面列印),如為影本,請加蓋申請人及負責人印章。以農業產銷班名義申請者,應由至少5人以上之班員聯名簽章,檢齊應備資料,由輔導單位代為向農業部提出申請:
1.全程計畫書(1式2份)。
2.相關證明文件(1式1份):
申請人類型 | 應檢附文件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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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事業、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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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及送前1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可先送申請人自編財務報表,待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簽證後再行補送。 |
農業產銷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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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創新研發聯盟」計畫應指定聯盟之主導廠商為輔導單位。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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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自編財務報表替代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
3.其他文件(送件時請依序檢附,1式1份):「創新研發聯盟」計畫除了主導廠商需備齊所列各項申請資料外,各聯盟成員亦須備齊以下標註※記號之文件。
- 徵信同意書(農業產銷班免附)。
- 建議迴避之審查委員清單。
- ※申請人自我檢查表。
- ※進駐農業部或地方政府設置之農業科技園區或創新育成中心核可證明書(核准進駐日期需在申請日前,未進駐者免附)。
- ※承接農業學界或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之相關文件(無關則免附)。
- ※研發人員勞保卡或投保資料,未具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如年滿65歲以上)或申請人員工數不足5人,請檢附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或雇用人數證明)。以農業產銷班名義申請本計畫者,可檢附農保或漁保投保證明文件代替勞保證明文件。
- ※顧問同意書或意願書(無關則免附)。
- ※專利證書、技術移轉契約、委託研究契約、合作意願書或報價單(無委託研究合作或技術引進者免附)。
- ※新購設備報價單(無關則免附)。
- 農業業界科專「創新研發聯盟型」計畫合作契約書範本。
- 創新研發聯盟成員權利義務待釐清事項。
- ※所提計畫如涉及動物實驗,應檢附該執行機關(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審查同意之證明文件,如未能及時取得同意文件,應檢附申請證明文件,並於計畫核定前提出同意書,若提送計畫之前1年度接受農業部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實地查核結果為「較差」者,應檢附執行機關(構)提送書面改善資料之審查合格文件,如未能及時取得審查合格文件,應提送書面改善資料證明文件,並於計畫核定前提出審查合格文件(計畫未涉及動物實驗者免附)。
- ※研發涉及基因重組、轉殖時,應檢附該執行機關(構)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核發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如未能及時取得同意文件,應檢附申請證明文件,並於契約簽訂前提出同意書(計畫未涉及基因重組、轉殖者免附)。
- ※研發內容涉及基因重組、轉殖者,應依農業部規定申請田間試驗,並檢附田間試驗許可文件後方得進行(研發內容未涉及基因重組、轉殖者免附)。
- ※研發內容涉及人體資料與人體檢體之採集與使用,應尊重受試者尊嚴並保障受試者之權益,並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影本1份,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 (研發內容未涉及人體資料與人體檢體之採集與使用者免附) 。
- ※以臺灣特有種生物作為試驗材料者,應報經農業部核准並檢具相關合法取得證明文件(研發內容未以臺灣特有種生物作為試驗材料者免附)。
送件地點與服務窗口
1.請依「申請人自我檢查表」確認資料齊全後,於計畫徵求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台灣經濟研究院農業科專服務小組」(10461臺北市德惠街16-8號7樓)。
2.諮詢專線:(02)2586-5000轉588、580、581、583;傳真(02)2597-9641。